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现将入围上海海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阶段的考生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考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考察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如下:
二、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预计将于四月底前完成。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察阶段所需材料如下:尚未提交的户籍证明原件;尚未提交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成绩单原件;社会在职人员尚未提交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可将上述材料直接递交给我关考察工作人员或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材料寄送至上海海关人事处(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419室,邮编:200002)。
考察工作人员将对所有考生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前将主动与考生联系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切勿相信非我关工作人员发送的信息,如有疑问请于我关考录咨询热线确认。
专此通知。
联系电话:021-63233303(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5:00)。
上海海关人事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