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固安县第一中学选聘20名中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选聘。
二、选聘岗位
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1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教师3人,生物教师3人,通用技术教师2人,信息技术教师2人,共计20人。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之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
4、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如符合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岗位要求
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一批及其以上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始学历必须为师范类本科一批)。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7年4月6日—4月12日,通过河北师大、东北师大、吉林师大、内蒙古师大等高校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自公告发布至4月13日,报名人员通过选聘电子邮箱进行报名(gaxdyzxbgs@163.com),并提供选聘报名表、近期照片、自荐书、个人简历及以下证件复印件(上述材料和证件可通过邮箱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计算机考试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成绩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
4月14日—4月21日,由选聘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在河北师大、东北师大、吉林师大、内蒙古师大等高校进行资格审查,着重审查报名材料原件,考查应聘人员的板书、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即时命题授课能力。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讲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试讲
4月 27日,在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试讲,选聘小组聘请专业教师担任评委,每学科试讲结束后,公布试讲成绩。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进行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五)考察与体检
试讲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拟聘人员所在院校提供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习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参加考察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者,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选聘人员审批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期间由固安县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工资、社保、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教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拟聘教师工资及相关待遇由财政负担。
报名咨询电话: 0316—6161542
固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