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广宗县2017招聘网络招商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1110 次 日期:2017-04-07 14: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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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招商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网络招商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

6、广宗县户籍

7、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4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4月5日—4月11日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采集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758989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宗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017年毕业生提供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和学生证;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六张。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实行个人诚信担保,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个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招商、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高于3:1。达不到比例时,经县政府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可低于2:1。并在广宗县人民政府网对招聘计划人数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7、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必须由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理工科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确定。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1、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示栏即时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对进入考核和体检考生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示栏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会同招商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有不合格者,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县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并由招商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拟聘人员名册、《广宗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人事档案等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批。

五、待遇

招聘人员按照《广宗县企事业单位使用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广办字[2016]17号文件要求,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全部实行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管理。其工资标准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核对系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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