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纪委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常德市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7名。
1.执纪审查类岗位人员5名
2.文字综合类岗位人员2名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资格条件
1.忠诚、干净、担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2年以上工作经验,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均计算到2017年3月31日,按公历日期计算);报考执纪审查类岗位人员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文字综合类岗位人员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会计证件或有执法执纪、财务审计工作经历条件者优先录取。
3.专业要求
①纪律审查类:经济、财会、法律、审计等相关专业
②文字综合类:专业不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察、集体研究、公示、调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时间12天,公告到期后集中5天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澧县澧阳街道解放路1号县纪委办公楼二楼,联系人:邓宏梅,联系电话:3257842,1390841268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澧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报名须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公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