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来源: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网 阅读:1186 次 日期:2017-03-28 16: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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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杭州市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7年上半年萧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区的人员均可向萧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我局依据法定职权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审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材料,报杭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我区办理教师资格证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

2017年3月28日~4月6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其中“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初级中学毕业后填起)。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背景为白色、红色或浅蓝色。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即为注册完毕。个人密码及报名号必须牢记,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本人将无法修改)。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

第二阶段:体检

2017年4月15日---4月17日(上午7:30—9:30)申请人自主前往指定的杭州武警医院(地铁1号线江陵路站),随带体检表格参加体检。我局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参加复检,你的体检表格合格单由我局在19日集中取回。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规定执行。

体检空白表一份从本《通告》附件打印(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见附件二,申请其他层次教师资格见附件三,粘贴与网报上传相一致的照片,填写好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六项内容,其它栏目空白。(个人打印的申请表封面的右上角显示有报名号)。

第三阶段:现场办理

2017年4月20日、21日、24日、25日(上午8:30~ 11:45,下午13:00~16:30)申请人随带以下材料前往萧山区政府办事服务中心(人民广场西侧,金城路535号)办理教师资格证: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提交注册信息后,重新登录并双面打印出已有个人信息的A4表格,然后复印到一张A3纸上,注意复印顺序:A3纸对折后,第一页为封面,第二页为填表说明,第三页为个人信息,第四页为表格;也可直接打印为一张A3纸)。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相同照片(小二寸)两张粘贴在申请表内,另一张放入信封。注意:第四页表格内容由认定机构填写。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萧山籍)或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非萧山籍、人事代理在本区的申请人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证书(研究生学历需随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页版打印件一份。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见附件一),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工作单位填写鉴定并盖章后,须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加盖公章(此项公办教师将由区教育局人事科统一加盖;非萧山户籍的在萧工作人员,其人事档案在萧山区人事代理中心的,先由工作单位填写鉴定并盖章后,须萧山区人事代理中心加盖公章;其他申请者由户籍所在地镇或街道填写,并加盖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注意:加盖的印章为行政章,不是党委印章)。

8.体检合格表一份(由我局工作人员从医院取回)。

9.小2寸照片一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装入信封制证用)。

另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制作教师资格证,将于5月22日至26日间快递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己领取或快递领取,快递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经审查,申请材料缺少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或不予许可决定。

第四阶段:认定结果公开

2017年6月1日左右,在萧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开教师资格证认定结果。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均须A4纸,附件表格打印在一个页面上。

2.2011年前入学且从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按“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人员均按“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3.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专业(幼师班)毕业生,已取得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区的人员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可不受大专毕业限制。

4.申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受理方法同上,时间在4月24日至4月25日。认定过程在杭州市教育局,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在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告知或公示,公示时间在5月3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需参加规定体检内容的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安排。

咨询电话:袁老师(82899605)。

温馨提示:

1.为了避免申请表填写错误而重复制作,网上申报时请务必认真仔细,如:填写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一致等。

2.为倡导有序办事,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建议萧山区所属各镇街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办理阶段尽量按下面提示分区域分时间前往办理。

体检阶段:

4月15日:申请幼儿园资格证人员(需妇检安排在第一日);

4月16日:楼塔镇,河上镇,戴村镇,临浦镇,浦阳镇,进化镇,所前镇,义桥镇,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闻堰街道;

4月17日:宁围街道,新街街道,红山农场,衙前镇,瓜沥镇,靖江街道,南阳街道,党湾镇,益农镇,大江东。

现场办理阶段:

4月20日:楼塔镇,河上镇,戴村镇,临浦镇,浦阳镇,进化镇,所前镇,义桥镇;

4月21日: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闻堰街道,宁围街道,新街街道,红山农场,衙前镇;

4月24日:瓜沥镇,靖江街道,南阳街道,党湾镇,益农镇,高职中;

4月25日:大江东,高职中。

3.请尽量选择公交车前往,直达萧山区政府办事中心(至区政府办事中心站下)的公交车有:232路,651路,701路/702路,730路。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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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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