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信学院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规定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阅读:1062 次 日期:2017-03-25 13: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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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和有利于学科发展的原则,特制定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规定。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 胜

副组长:邹长春 钱荣毅

成员:邓 明 王 赟 李红谊 姚长利 黄金莉 谭茂金

谭捍东 苑益军 江国明 刘国峰 张启升

纪检监督员:周玉杰

2、录取方法

(1)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外语测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

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加权50%)+ 复试成绩(加权50%)排序按百分制计算,择优录取。

(2)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型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先录取学术型,后录取专业型。由于学术型研究生报考人数较多,录取名额有限,一旦未被学术型录取,可调剂到专业型择优录取,满额为止。

(3)今年我院允许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学生调剂到非全日制录取(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详情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公告》。

3、不予录取

有下列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面试或笔试(含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中作弊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4、确定导师

上述被录取的考生,依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招生导师的信息详见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主页)。双向选择的过程中,考生的录取类型(学术型或者专业型)必须与导师的招生类型相一致。

5、导师招生名额限定

(1)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对硕士生导师招生人数(含推免生)的基本指标规定如下,教授不超过4人,副教授不超过3人。

(2)按2016年研究生发表国际SCI论文情况,其指导教师可按学院规定申请增加招生名额。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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