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精神,参照《2012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报名通告》要求,现将我县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③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初级会计电算化》 | 10月份,具体见考生准考证 | 每场考试90分钟 | 机考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11月中下旬,具体见准考证 | 每场考试90分钟 | 机考 |
《会计基础》 | 11月中下旬,具体见准考证 | 每场考试90分钟 | 机考 |
注:每个考生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在同一个半天内进行。考场安排由计算机程序自动进行确定,考生不能自由选择。
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属于我县范围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报名确认点为海安县,如不属于本行政区域的报考人员届时一律不予确认,务请各报考人员准确选择报名确认点。
三、部分科目免考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为准)起两年内(含两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以上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四、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初级会计电算化》及珠算题型不变。
五、报名方法及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1日-7月11日期间,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点击移动图标“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页面,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选择报名确认审核点,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并签字,以便到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7月11日17:30将关闭报名服务器)。
(二)现场审核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于2012年7月12日—7月20日(双休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确认手续(确认报名信息、采集照片、缴纳考试费用),逾期网上报名资料自行失效。报考人员因输入信息发生错误及确认手续不全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1.本人签字的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有非本辖区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学生证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携带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审核地点:海安县行政审批中心(长江中路86号),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电话:88897028、88859838。
六、考试费用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为50元/门(苏价费函[2011]47号)。
七、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9月20日起直接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 ntcz .gov.cn),进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准考证,10月15日起打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八、成绩查询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交卷后自动生成成绩,当场亮分。考生可于2013年1月10日起登录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查询各科考试成绩,也可通过16897896查询。
九、注意事项
1、各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准确选择报名确认点。
2、参加三门科目考试的人员,其三门科目的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3、《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大纲见“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会计法规》栏目。
海安县财政局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