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2017年度咸安区高中 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1、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8:00(音乐、体育)。
2、考试地点: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3、报到要求:考生于考试当天上午7:30凭身份证到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专项技能测试
(一)体育教师的考评项目
1、基本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附件1)
A、田径
B、体操
2、篮球专项技能考核(考核内容见附件2)
(二)音乐教师考评项目
1、自选钢琴乐曲1首。车尔尼299及以上的练习曲或相当于钢琴10级水平难度的乐曲。
2、视唱简谱及五线谱。考官现场提供抽签五线谱和简谱乐曲曲目各三首,主考官随机各抽选一首,考生视唱。
3、自弹自唱。考生自选曲目一首,自弹自唱。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
4、才艺展示。考生自选声乐作品一首、器乐(除钢琴外)或舞蹈片段。
三、说课
(一)说课对象
由考官根据考生专项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3︰1。若任一学科全体考官均认为该学科考生专项技能水平达不到招聘要求,则取消该学科招聘名额。
(二)内容及要求
说课内容为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下册教材的一个课时的教学内容,备课40分钟,说课15分钟。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
本次考试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共同组织。
(二)规范程序
1、考生在考试当天早上7:30前凭身份证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区教育局同志负责考生点名,公务员局同志负责抽签,纪委同志填写《考试顺序登记表》,并与1号考生共同签封后保存。
2、考生在考室工作人员及考官的指导下按要求参加考试(音乐学科考生由考室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依次从候考室带入考室参加技能测试)。
3、考生技能测试后,考官按照评分标准评分,记分人员对考官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4、面试室工作人员送面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区,随即到候考室带领下一位考生。
5、考试结束后,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对考试成绩组织核查,经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在咸安政务网公示。
(三)严肃纪律
1、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迟到者不得入场。
2、进入考试场地工作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且不得相互窜岗,更不允许与考生、其他工作人员单独交谈。
3、考区实行封闭管理,考场内悬挂无声挂钟及手机屏蔽仪。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吸烟、高声喧哗;通讯工具关闭后贴上本人抽签号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中途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也不得与工作人员单独交谈,上厕所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告抽签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及其他情况。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公务员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