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来源:中国计量大学 阅读:1199 次 日期:2017-03-20 16: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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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文献;副组长:王斐弘

成员:刘义、张云、陈永强、朱一飞、王卫平;纪检委员:王斐弘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校研究生招生督察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二)设立专业综合面试小组和外语口语面试小组。

1、专业综合面试小组:王斐弘(组长)、刘义、张云、陈永强、朱一飞

2、英语口语面试小组:王长秋(组长)、郁峰、陈爱碧

(三)招生复试工作组及任务安排(见附录)

二、2017年经济法硕士点招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附件一)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人选确定规则

(二)调剂生源复试人选确定规则

(三)复试人选名单确定的差额比例

三、2017年经济法硕士点研究生录取工作方案(附件二)

四、面试程序及内容(由各复试小组复试前一天确定审核)

五、外语口语和专业综合面试标准试题库建设情况(复试前确定)

六、外语口语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打分规则(复试前确定)

七、中国计量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院工作流程(附件三)

八、争议考生是否拟录取的裁定规则

(一)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排序录取;若出现成绩相同的考生,则由专业面试小组加试决定。

(二)其他特殊争议情况,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则无法确定结果的,由分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具体裁定方案。

九、导师--研究生双选及其程序

(一)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按确定的招生指标数额参与双选。(附件四)

(二)双选程序

1、导师与学生分别就个人信息做介绍;

2、学生填报师生互选志愿表;

3、按照学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与导师磋商进行选择;

4、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报法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法学院

2017.3.13

附件:

附件一 2017年经济法硕士点招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附件二 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录取方案

附件三 2017年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法学院工作流程

附件四 2017年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工作组织和管理

附件五 2017年复试时间安排 - 法学院

点击下载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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