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 阅读:4669 次 日期:2017-03-20 14: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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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复试与录取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周守标

副组长:王峰 杨如意

成 员:杨友谊 昝逢宇 甘为民 杨周生 吴婷 左胜鹏 王波 严帆

秘 书:李宁

二、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达到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均可参加复试,本院所有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2、调剂考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复试办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包括调剂生),差额比例控制在1: 2以内,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正确性、发音的准确性、表达的流利程度,以及语言组织的得体性等几个方面评价考生的听说能力。

3、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着重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4、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专业笔试30分,综合面试60分。

5、成绩计算办法: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2)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20%、复试总成绩80%计算,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2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80%。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

2、考核主体及形式

各专业复试小组应以考生的政治审查表为依据,通过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

五、拟录取办法

1、录取类别

我院目前招收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职业技术教育领域(资源环境方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个类别。

2、录取原则

(1)在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需要经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3)对于拟录取的二志愿考生,需当场进行调剂系统的信息确认;如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所空名额依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得分低于60分)。

(5)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得分低于5分(含5分)者。

(6)同等学力加试一门科目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7)我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相关要求

1、考生须凭《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按规定时间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

2、考生应诚信复试,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场所的秩序。

3、对于拟录取的二志愿考生,需当场进行调剂系统的“待录取”确认;如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并填写放弃录取承诺书。

七、申诉渠道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2

邮箱:wangfeng@mail.ahnu.edu.cn

电话:0553-5910720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环工学院党委书记室

八、本实施细则由环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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