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部务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1.文秘综合岗位: 5名。
2.干部档案管理岗位:1名,要求从事过档案管理工作。
二、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全日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1987年1月1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干部(干部档案管理岗位报考人员职务限定为科员),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④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9日(不含周末),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人事科(市委第二办公楼407办公室,联系电话:2215376)。报考人员须本人持《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原单位出具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以及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文字工作主要成果,到市委组织部人事科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3.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笔试共分两场进行(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总成绩按100分制折算(各占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6.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7. 公示和试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