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山东交通学院 阅读:856 次 日期:2017-03-16 09: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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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年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以及我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科与研究生处、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院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复试录取工作,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以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全面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三)相关二级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5人组成,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其中一人兼秘书。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名单应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

(四)学科与研究生处组织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组织考生的体检、专业课笔试以及资格审查等工作;有关二级学院负责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加试科目的命题和阅卷、专业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同等学力加试及其它相关工作。二级学院根据领域及相关方向,做好调剂考生报名引导工作。学科与研究生处会同有关二级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别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适当参考毕业学校、本科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情况,确定复试名单统一对外公布。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全国统考总分不低于100分。

2.复试人数及比例

我校两个领域共招收硕士研究生60名(其中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1.5左右。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学历证书入学时交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报名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正式录取前,学校及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考信息及资格进行录检,合格考生予以录取。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予以加分。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

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笔试内容见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

2.面试

满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110分;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次序。主要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5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音像材料面试结束后提交学科与研究生处封存。

3.实践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考生按要求进行案例分析或试验操作,主要考察考生的实践技能水平和工程应用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按照教育部要求,必须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见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根据报名情况,同等学力加试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难易程度应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体检。

4、专业笔试。

5、专业面试。

6、实践能力测试。

复试时间定于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中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部分进行思想品德测试,半数以上(含半数)考官认为考生有思想品德问题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我校还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进行核查,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由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复试指定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执行,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考生必须满足调剂基本条件方能申请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我校该计划复试成绩要求。

(二)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进行调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我校发布调剂信息→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经审核)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及要求

1.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4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各单项、实践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不够满分60%者,不予计算复试成绩,不参加排序。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各门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不设最低分数线要求。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隶属学院,分别以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2.我校录取方式为先录取第一志愿过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复试工作小组提出所在学院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领导小组审定,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公布。

(四)其他

1.对于录取考生,学校将在5-6月份发送《录取通知书》,具体入学报到事宜见《研究生报到须知》。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6号)规定,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暂定为每学年6000元。对优秀生源,学校实行相关奖励政策。

2.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2)在政治和业务上不符合硕士生入学条件者;

(3)无论何时查实的弄虚作假者。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复试工作小组对所在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监督制度

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监察。

(三)信息公示制度

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四)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二级学院受理的投诉和申诉应及时报纪委办公室和学科与研究生处,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六、查询与投诉

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见山东交通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

咨询电话:0531-80683788

投诉邮箱:sdjtyzb@163.com sdjtujwbgs@163.com

投诉电话:0531-80687983 0531-8068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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