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学校 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专家组组织实施,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
1、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在县编办、人社及教育等部门全程监督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参加试教人数与岗位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将调整的职数调剂到同学科其他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
(2)试教时限及内容。现场备课30分钟,试教时量10分钟,试教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
(3)试教时间:3月25日9:00
试教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星沙街道凉塘东路与东六线交汇处);
2、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试教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分为60分及以上)按照试教成绩高低,原则上按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职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如入围线内最后为并列名次,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3月26日9:30
笔试地点: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星沙街道凉塘东路与东六线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