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咸宁高中选调优秀教师公告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 阅读:799 次 日期:2017-03-04 1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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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咸宁高中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部分学科优秀在职在编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选调对象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有规定服务期但服务期未满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人员体格条件。

4、学校学科教研员或者学科中心主任或学科备课组长,或市级名师、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市级优质课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准)。获得荣誉和称号时间均截至2016年12月30日。

5、任职学校为县级一中或省市重点高中。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

7、年龄不超过36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选调岗位(3个)

生物2个、地理1个。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16日;

3、报名地点:区公务员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咸安区长安大道68号);

4、报名要求:

(1)选调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作为申报条件的荣誉证及命名表彰相关文件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选调人员应填写《咸安区2017年公开选调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交3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各岗位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3。若不足1:3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

(4)根据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直接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方式为说课。课题临时确定,备课40分钟,说课15分钟。

准考证领取地点:区公务员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

各学科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遇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选调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岗前培训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学科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与咸宁高中签订就业协议、聘用合同,区编办、区公务员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

区教育局:0715-8327393

咸宁高中:0715-8322536

咸安区公务员局

咸安区教育局

2017年3月3日

附件:咸安区2017年公开选调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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