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聘用合同制文秘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类汇报材料的撰写。
三、竞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有政策研究、系统谋划、工作创新的精神。
3.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抗压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独立撰写全局性、综合性文字材料。
4.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2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或新闻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13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综合科A211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5611314,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万安街道中太路西段1号)。
联系人:张老师、周老师。
4.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其他需要展示的个人写作成绩(个人撰写的材料、发表的各类期刊材料)
5.资格审查:由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二)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考试内容。现场命题材料撰写。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万安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布。
(四)考察
由街道党工委组织进行。按照招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其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劳务公司签订第三方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试用期工资暂定。
工资待遇根据个人工作实绩按照年薪12万左右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过程接受万安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万安街道纪工委028—85612099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成都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