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秋季赴内地高校招聘工作进入面试阶段,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入围人员
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急需专业经自治区人社厅批准可调整为1:2及以下)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面试环节组织实施
(一)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题目由专家组拟定。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30分)、组织协调能力(25分)、应变能力(20分)、语言表达能力(20分)和举止仪表(5分)。结构化面试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试讲内容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任选一节内容进行讲授,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对教材的熟悉程度、重点难点把握情况、板书(各占10分),教案、仪容仪表(各占5分)、语言表达和回答问题(各占20分)。此次试讲不采用多媒体课件,采用传统教学方式。粉笔板书,需要注意板书的设计及书写,并且需要考生提供完整教案(50分钟)一份。
(二)面试环节考官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共7人。面试计分按照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保留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三)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成绩。
(四)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
四、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03月04日10:30(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总校A栋教学楼103室(乘922、54路公交车米东医院站下车)。
3.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考场,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室、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审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6861135
咨询电话:0991-6866052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