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工程评价中心负责。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的组织、宣传工作。
二、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10:00时开始报名和缴费,3月 2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要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要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n)。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如实、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无需上交,自留即可。
5.资格审查。(1)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2)异地考生(2016年在其他省份参加考试的)及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初考考生、异地考生和符合免试的考生须携带已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到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条件参考附件1。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环保厅后楼四层评估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0991—4185106,办理时间:2月25日至3月20日(节假日休息);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五、考试时间
2017年5月20日---5月21日(均为北京时间)
5月20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答题时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九、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十、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