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事招公告核﹝2017﹞06 号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6﹞55号)有关要求,经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玄武区教育局所属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条件,并取得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
4、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且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各学校招聘学科及数量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玄武区政府门户网(www.xwzf.gov.cn-信息公开-公示公告)、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玄武教育专题”(www.xwzf.gov.cn/col/col15727/index.html通知公告栏)和各招聘学校的网站发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考生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到相应学校报名,每位考生只能在四城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选择1个学科(专业)的岗位报名参加面试。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
南京市第九中学:玄武区碑亭巷51号文艺楼304房间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西家大塘14号信息中心二楼教师阅览室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太平门校区(高中部):太平门农场巷124号诚恒楼三楼校办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梅园校区(初中部):大悲巷13号敬业楼三楼校办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花园路6号尚美楼403房间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四城区新 考试“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
②本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其他证书:相应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的人员提供)、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还需携带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在校期间各类获奖及技能等级证书等;
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须提交。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www.xwzf.gov.cn-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及相关报考学校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收费标准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9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面试
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工作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专业加试、现场答辩、课堂教学、说课、综合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项测试所占比例详见附件),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玄武教育专题”(网址: www.xwzf.gov.cn/col/col15727/index.html通知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的新教师于2017年8月初到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交验有关证件。
四、咨询和监督
1、招聘学校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九中学: 025-84414656 025-86586008
南京市第十三中学: 025-83269911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太平门校区:025-84810958
南京市玄武高级中学梅园校区:025-84511136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025-85286705
2、监督电话:
玄武区教育局:025-84550138(人事科)
025-84550372(监察室)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96
本次招聘由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