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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4日从河南汝南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食药监局局长雷明奎中午聚餐时因饮酒过量死亡,参与聚餐的另外5名官员和2名司机均受到处分,其中3名官员被撤职。(11月24日 新华网)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人民网胡颖:自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实施以来,各地对公务员饮酒问题提出的“禁酒令”也相继出台,惩治“舌尖上的腐败”“酒桌上的文化”也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但是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顶风作案者,倘若不是由于这位雷局长饮酒过量致死,想必这些涉案人员也会成为漏网之鱼。看来要想管住公务员的“酒桌文化”,“禁酒令”是前提,还需执法者执法到位,雷厉风行。
管住“酒桌文化”,监管执行是重点。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得不到有效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是摆设。“禁酒令”不应该被停在纸上、挂在墙上,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措施,加强明察暗访力度,将畸形的“酒桌文化”扼杀在摇篮里。
立志言为本,修身行乃先。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身体力行,严格自律,从心中杜绝“舌尖上的腐败”,从行动上制止“酒桌上的文化”。自觉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少一些无谓的杯斛交错交际应酬,多一些脚踏实地为群众办事;少一些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多一些深入基层关注民生,这比任何“禁令”都要管用。
莫让“禁酒令”成为一纸空文,监管部门责任重大,那些心存侥幸的公职人员心里也应该清楚,以身试法不是明智之举,清正廉明才是为官之道。
@金羊网鱼予:自中央颁布实施八项规定以来,吃喝风有所收敛,但并非决绝。暂且抛开本案是否是公款吃喝,但从一个侧面还是反映出吃喝风依然严重。这既让群众深恶痛绝,也损害政府权威,然而前赴后继的饮酒死亡更令人警醒。所谓“有所好,下必甚焉”,领导干部的道德修为,同样影响着社会风向。在开会后的午餐间都能喝酒过量,足以说明平时的随性而为。笔者想说的也就是这个理儿。就算局长饮酒没有过量,你也是领导干部、也是公众人物,你们的聚众饮酒都不太适宜,更何况还过量致死。
当然,这也说到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纪检监督。虽然是会后饮酒致死,但还是说明平时要求不严、纪律监察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给被监管者有机可乘和打擦边球机会。为此,假如局长饮酒没有过量已经成为过去式,需要监督的现代式和将来式。还是得加大平时的监督和管理,仅靠党内监督是不能达到良好效果的,还要发挥群众的力量,调动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公务员内部相互监督;得把出台一系列整治党内作风的法规、条例落到实处;得根除酒文化中的一些陋习;得加大违规违纪的惩戒力度,别总是既定事实成立后才“亡羊补牢”。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假如局长饮酒没有过量再次证明,杜绝领导干部饮酒死亡或是违规饮酒,不能文件发一茬又一茬,口号喊一遍又一遍,须得实现令行禁止的功效,须得靠严格的制度发力,以刚性的规定 引导官员自律,凭有力的监管约束官员行为,靠严厉的追究问责惩治官员跑偏。否则,难保下一位领导干部不会违规饮酒。
@中国网闲看云起:有官员感慨地说:“酒本身是好的,但在酒场上,许多人已经背离了喝酒的初衷”。事实也的确如此。近几年,顶风“吃喝”依然层出不穷,官员“喝酒死”仍屡见不鲜。据统计,2013年以来官员非正常死亡数字中,自杀最多,喝酒致死第二;从今年各级纪委通报的情况来看,也至少出现了5次类似的“夺命酒局”。
其实,酒风最能彰显个人德行。当前,有的官员干事难见冲劲,在喝酒上却“蛮拼的”。不管是私人场合、还是公务接待,都把喝酒当成“主业”,胡喝滥饮、强行劝酒,甚至恶意逼酒。据媒体报道,有因赌酒输赢问题引发肢体冲突的,有操办乔迁宴致人死亡的,有醉酒被树枝戳透胸口身亡的……
汉代曹植言:“于斯时也,质者或文,刚者或仁,卑者忘贱,窭者忘贫”。酒有度,饮亦有度。一旦沉溺其中,轻则出丑误事、重则伤身误国。夏桀商纣花天酒地,纸醉金迷,待民如草芥,终致亡国。“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汝南“一局长中午聚餐饮酒致死”,给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
党性需要锤炼,纪律需要坚守。遏制过盛的“酒风”,既要领导干部严自律,更要党和政府“动真格”。一方面规范公务接待、扎紧政府“钱袋子”,另一方面把监管进到“一线”、对违规者“零容忍”,切莫让禁令成为“纸老虎”、更不能让从严治吏成为一句口号。
@中国江西网秦蓓:汝南县几位局长带司机共进午餐,最终导致雷明奎酒后身体严重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又是一名局级干部死在了“夺命酒桌”上,中国人饮酒渗透于整个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对于各个领域酒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官场上就这么一句话:“没有什么是喝一顿酒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有,那就是两顿”。的确,称兄道弟需要酒、结义金兰需要酒、婚丧嫁娶需要酒,当然“官官相护、官商勾结、钱权交易”也需要酒,如此分析汝南县几名局长会后聚餐喝酒好似就在“情理之中”了。但是,笔者认为,违规饮酒却蚕食了政府的公信力。
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取礼金作为违反八项规定整治的重灾区,在官员心中曾是“家常便饭”,心存侥幸心里的政府高干,认为红包并没有进入自己口袋不算贪污受贿,却没有注意到党员的作风问题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自十八大以来,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要承担沉重的后果,官员这些问题得以收敛。但“禁酒令”实施以后依旧频繁出现“午间饮酒”、“夺命酒局”,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正党风、肃党纪势在必行。
据媒体统计,在我国官员的非正常死亡中,喝酒致死名列前茅,所谓“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夜以继日的把投身酒海,党和国家三十年培养的优秀干部最后一个个倒在酒桌前,不知道这些官员在临死的瞬间可否想起自己是一位为官者、是家庭一名重要的成员、对社会造成了多少不良影响呢?
所以,实施禁酒令,不光是为了培养正确的生活习惯,还是纠正党风、肃党纪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远离“夺命酒局”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
@李波:中国官场上的酒桌文化博大精深,甚至有时可以说成是一种陋习。在这个“接待也是生产力”的神奇国度,很多人是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来喝酒的,这不,汝南县食药监局局长雷明奎在聚餐时因饮酒过量死亡 。更有少数干部这样认为:“革命小酒天天醉,我为革命献肠胃;喝坏党风喝坏胃,喝得记忆大减退……喝死还能开个追悼会!”看看这些段子,“酒烈士”层出不穷、前赴后继而慷慨“就义”就是必然现象了,并非偶然。
在这个现实社会里,有榜样就会有人去学习,有好处就会有人去追求,如果喝酒也能喝出成绩来,就必然会造就更多的“酒烈士”。近十年来,经常能从新闻中得知,有好多陪酒官员因公接待喝酒身亡,尔后被追授为“因公牺牲”,家属还可以拿到一大笔抚恤金。 毛主席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而现在很多干部却坚信,请客吃饭就是革命工作。因为在酒桌上,上级能得到身份上的肯定和虚荣心的满足,下级能得到他想要的政绩和GDP,陪酒官员能得到努力工作都很难得到的意外收获,一举三得,能这么容易制止吗?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拳出击整治公款吃喝、迎来送往、车轮腐败等各类歪风邪气,不少地区大肆横行的“接待歪风”,一时间得到明显遏制。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地区或者少数部门,他们以为中央的举措只是“一阵风”,因此,“接待就是生产力”的弊病仍未根除,不仅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而且,接待过程中的形式主义以及荒诞的“酒文化”依然疯狂,甚至,一些地区出现干部因陪酒而身亡的悲剧。要改变“接待就是生产力”的歪论,减少使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喝酒过量人员死亡数量的现状,估计短时间内还很难,因为这里面的利益太大了,只有把这其中的利益降低到最低时,这些歪论和现状才会彻底消失。而降低这种利益的最佳手段就是廉洁为政,透明施政,实实在在地把权力基于阳光之下。
解析:为了喝酒付出了生命,这个代价太过于沉重,工作日午间严禁饮酒,想必这些公职人员心里再清楚不过了,到底是哪来的胆子如此嚣张,其侥幸心理是一方面,还有就是对党纪法规的罔视。不自律,不自省,被觥筹交错间的享乐奢靡冲昏了头脑,在酒桌上所谓的交情关系中迷失了方向。
不可否认,自中央推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全国各级各部门自上而下,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综合运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扎扎实实推进作风建设,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好转,带动了民风社风转变。但是,在某些地方仍然存在着“顶风作案”的现象。
每一次同类事件的出现,都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损害。“禁酒令”禁而不止,说明在制止党政机关及官员享乐奢靡的问题上,以往只在表态上做文章、只在形式上谋改进、只在检查时有收敛的做法是无效甚至“有毒”的。这就需要强化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尽早把“禁酒令”等上升为真正的制度化、常态化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