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八师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社会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八师石河子人事考试中心网 阅读:2408 次 日期:2017-02-17 16: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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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石河子市消防工作力量,进一步推进消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关于下达第三批消防文职人员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6〕27号)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现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11名。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含2017届应届毕业生);

(二)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三)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四)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2017年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岗前培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5日18︰00前(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网址: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http://kszx.shz.gov.cn)具体方法:请登录报名网站后,点击页面右侧“快捷通道”中的“考试报名”,详细阅读报名说明,然后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三份。

3、报名要求: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因报名时不做资格审查,考生在报考前认真查阅简章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附件2),慎重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对于把握不准的事项可以拨打咨询电话咨询,以免在笔试之后资格审查时因专业不符等问题取消面试资格。

4、缴费:

缴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缴费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内,按网页提示要求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现场缴费,报考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费和笔试费到石河子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石河子党政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8日19:00前(现场缴费须在工作时间)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2017年3月10日—3月12日登录八师石河子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http://kszx.sh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三份。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答题语种为汉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加分条件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于2017年3月14日在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公布。

从发布笔试成绩开始,此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发布。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设定《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6日。

2、资格审查地点: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子午路199号)。

3、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考生近期彩色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四)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当日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

如遇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另外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评

1、面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测评科目为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测试成绩当场宣布,任何一项科目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能测评全部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2、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4)执行。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经考察后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职位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通过审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在参加过面试的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人员。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岗前培训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安排聘用人员参加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个月,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分别各1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上岗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统一安排具体聘用岗位,不服从安排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最短服务期必须满3年,期间如有报考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调离、辞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监督和咨询服务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石河子市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3—2069219(石河子市纪委监察局)

政策咨询:0993—2069511(石河子市人社局公务员局)

考务和技术咨询:0993—2013459(石河子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资格审核咨询:0993—2821611(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以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按照国家规定向考生收取的报名费、笔试费以及后期面试、体检等所需费用以外,不会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1、2017年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2017年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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