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肇庆市鼎湖区委宣传部(区文联)招聘机关雇员公告
来源:鼎湖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929 次 日期:2017-02-16 14: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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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鼎湖区委宣传部(区文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2名,其中:区委宣传部1名,区文联1名。根据总成绩排名,第1名入职区委宣传部,第2名入职区文联。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30日后出生),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区委宣传部机关雇员专业不限,区文联机关雇员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

5.具有以下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曾在相关刊物发表作品,能适应岗位需要。具有以上条件人员报名时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鼎湖区委宣传部办公室(鼎湖区委机关大院二楼),咨询电话:2622239,2650998。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鼎湖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com.cn/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交彩色1寸照片3张。报名时须提供学历证、有效身份证、计生情况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经区委宣传部和区文联共同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间要求来办理聘用手续或办理聘用手续后不按时间要求报到上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鼎湖区委宣传部和鼎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工资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府办[2016]7号)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宣传部、肇庆市鼎湖区委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解释。

中共肇庆市鼎湖区委宣传部

肇庆市鼎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2月10日

附件:鼎湖区委宣传部(区文联)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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