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环保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在已经完成笔试和面试工作,现将报考人员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期1周)如下:
一、报考人员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简称《综合成绩公示》)见附件。
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到自治区环保厅办公楼前(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地点。请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公示》中备注信息,提前准备,按指定时间到达,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另行安排体检。
五、体检当天空腹,提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少吃甜食及油腻食物。
联系人:郭晓勇
联系电话:1809931855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