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口腔岗位2017年招聘考试工作方案
来源: 阅读:826 次 日期:2017-02-09 15: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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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17年医院口腔岗位招聘考试工作,根据医院用人计划及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竞争,择优选拔;

2、坚持岗位标准和专业要求,分类考试和面试,侧重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用人标准,成绩不合格者不聘用;

4.坚持全程工作由纪检部门监督,严肃纪律。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应聘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岗位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专业技术知识,以及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4、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6、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综合专业理论知识、外语)、面试两个环节。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聘用。

(一)笔试

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综合专业理论知识和外语两部分。

1、综合专业理论知识

考试范围:

《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影像学》、《牙合学》以上均为人民卫生出版社口腔本科统编教材

2、外语

考试范围:四级英语。

(二)面试

1、考核重点:为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以及拟聘岗位的适应性等综合素质。

2、面试形式:

形式: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形式,现场抽题试讲6分钟,结构化面试6分钟。

试讲考试范围:以申报岗位专业为主要内容

一、《牙体牙髓病学》第4版

①第一篇、第三章 临床表现与诊断 ;

②第三篇、第十七章 牙髓病和根尖周病治疗概述。

二、《口腔修复学》第7版

①第三章 牙体缺损的修复;

②第四章 牙列缺损的固定局部义齿修复;

③第五章 牙列缺损的可摘局部义齿修复。

3、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前医院面试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考生资格进行集体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通知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2)面试试题命制

试讲试题:当天由主考官与抽签序号第一名考生共同在招聘岗位主干课程考试范围中,抽取其中一份作为当天考试题目,并签字(同一岗位考生为同一套题)。

结构化面试试题:当天由抽签序号第一名考生抽取产生,并签字(同一岗位考生为同一题)。

(3)面试的程序:

1) 考生须提前30分钟入场,由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工作人员宣布考场纪律和面试程序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当场拆开面试顺序号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时,考生在抽签登记表签字后密封交监督员。

2)考生在工作人员组织下,统一在待考室封闭候考。

3)考生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带入考场进行面试。

4)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验封签字,当场拆封。主考官现场抽取考生试讲内容序号后,宣布面试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试讲结束后,考生离场。

5)考试时间控制

①试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

②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

考试过程中距离每项考核时间结束还有1分钟时提醒考生,时间到即停止,进行下一位考生。

6)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根据结构化面试实际情况,按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7)考官评分结束后,由监督员和记分员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8)考试成绩公示:每个考核环节成绩汇总后,在院内予以公示。

四、考试时间、地点

各环节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招聘考试日程安排表。

五、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2016年医院口腔岗位招聘计划,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六、录用聘任

1、审定人选,公示聘用

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2、聘用形式,为院内聘用。

(1)应届毕业生:考试合格后,先与医院签订预留院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同时取得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后,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再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非应届毕业生:录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3)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规定的证书,医院将予以解除预留院协议。

3、试用期相关要求

对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经科室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予聘用。

4、签订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1、为保证考试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全方位监督,面试采取全程录像。

2、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人力资源部

2017年2月9日

附件:

招聘考试日程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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