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机关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阅读:846 次 日期:2012-05-17 1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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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我单位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笔试最低分数线
111131010301 龚思进 113.1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5日上午9: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机关办公楼

乘车方式:乘地铁2号线,在鼓楼站下,沿护城河北侧滨河路向西300米左右(白孔雀艺术中心西100米)。

三、面试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学校盖章)。

2、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4、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5、其他材料: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应写明同意报考我单位公务员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加盖公章。若考生身份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应写明试用期起止时间。特殊情况暂不能提供的,经我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察阶段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

请考生于2012年5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上材料邮寄到我单位,参加面试时请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邮编100120。

四、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其后将进行专业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将于面试次日由我单位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见公告后,务必于2012年5月23日前与我单位电话联系确认。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进行书面确认。

请于5月25日上午8:30前到致公党中央机关人事处(办公楼215室)报到,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对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四)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五)致公党中央办公厅人事处负责此次面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萍(010)51550837 刘治军 (010)51550835

特此公告。

致公党中央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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