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阅读:671 次 日期:2017-02-04 14: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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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工程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401001001) 124.7 187133211414 2月23日 上午
187115627701
187123023426
187111664615
187123020813
水污染防治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401002001) 116.2 187111291024 2月23日 上午
187161105327
187111470122
187151022729
187111011007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9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nsbdrsc@163.com,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2.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20日24时前传真至010-88659862或发送扫描件至nsbdrsc@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进行面试确认时,一并发送以下材料扫描件接受资格复审;面试当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其他材料: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A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候考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办7042会议室;

乘车路线:乘1、21、65、68-554联运、78、308、特18路等公共汽车到木樨地西站下车,沿茂林居东路向北200米至玉渊潭南路中国水科院大楼A座;或乘32路公共汽车到茂林居路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到木樨地站下车西北口出站,沿茂林居东路向北200米至玉渊潭南路中国水科院大楼A座。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参加面试考生全部参加体检,时间定于2月24日(星期五)进行,请于当天早上7:00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南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承担。

(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高于15%)

联系方式:010-88659818(电话)

010-88659862(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人事司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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