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口市2016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来源: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052 次 日期:2017-01-14 11: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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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人社考〔2017〕1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市直各部门,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人考函〔2017〕1号)文件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7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方式

2017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9:00-2017年1月23日

二、资格审查初审工作

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和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负责,审核地点设在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龙口市行政中心1340室,联系电话8504273)。

各单位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到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办理初审。

现场初审时间为: 2017年1月4日至1月19日。

现场审核时应提供的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需签字、盖章);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护理类别的,应提交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中级资格的,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无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交初级资格证书;中专学历参加考试的应提供单位聘书。

5、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应提交该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民营医疗机构中的申报人员应提供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许可证》。

各单位请将考生各类资料单独装订一并报现场初审地点。

三、其它事宜

(一)具体报名条件请参照附件;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资格审核初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呈报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完成审核任务。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2日

附件:关于2016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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