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5年5月20日,贵阳市云岩区因短时强降水一小区发生山体滑坡,把紧邻山体的一栋9层民房冲塌。该小区居民自2008年以来,就曾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反映过房屋主体开裂的情况,但投诉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15年6月14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一居民楼发生局部垮塌。在垮塌前,遵义连续降水,曾被发现楼房顶有渗水。
2015年6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老楼危房安全排查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老楼危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标准表述】
对于同一年代的建筑,会因建筑商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而导致整楼质量难以保证;房屋安全问题的治理费用需要由房屋所有人来承担,但危房中的居民一般是老人或低收入家庭,加固修缮乃至搬迁耗资较大,单靠政府投入很难持续,这使得排查易造假,鉴定难执行,整顿难落实,给次年留下隐患,即便有多次大的排查整治,每年安全事件仍会发生。
“中国速度”模式下建筑的楼房已进入“质量报废周期”,而楼房里的住户还有不少,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需要建立。危房一般年限相对较长,开发商较难确认;危房重建需要相关部门的层层审批,还必须征得相应楼层住房同意与周边相关方的签字,处置涉及利益关系复杂;在处置的过程中的进程耽误,会加剧事故风险,造成追责难。
【具体措施】
一、根据不同结构类型设定危房界定年限的基础,对年代较长、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的建筑要根据实情直接定性;对查找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办事处负责组织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房管局组织鉴定中心人员对危险等级做出鉴定;评定为危房的要将该房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从源头提高建筑质量,加大对建筑质量的检测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动员各方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危房及住宅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做好危房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三、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危房改造工程,将危房优先纳入当地棚户区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