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梁平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务员局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人数
遴选副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下同)23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遴选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领导成员所在单位;
6.年龄和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为2012年6月30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5月1日及以后;32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警告及以上处分期未满或曾受警告以上处分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遴选。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18日;
报名地点: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梁平县梁山街道暗桥街50号459室);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梁平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下发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文件;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电子照片拷盘);
5.笔试考务费50元/科;
重庆市梁平县以外的人员可传真报名、委托报名。传真报名的,须在报名结束后2天内与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对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岗位的,需本人递交调整编制申请,原编制性质根据遴选单位属性自然调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岗位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笔试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名额(紧缺急需岗位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也可开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及拟调人员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1.笔试
考生于2012年5月25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5月26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知识》,总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科技等。《写作知识》内容涉及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写作题。本次考试不指定专用教材。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某一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职位1名招录指标,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写作)÷2×50%+面试成绩×50%。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高的优先。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查,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五)体检
对研究确定的选调初步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在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并向县调配领导小组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选调的,由县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不负责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县调配领导小组确定。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梁平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梁平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53222304
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电话:53224015
重庆市梁平县2012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
《梁平县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doc》和《承诺书(样式).doc》来源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最近更新:2012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说明:
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梁平县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doc”和“承诺书(样式).doc”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