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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 阅读:1011 次 日期:2017-01-11 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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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2017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情况,全面考察。

音乐表演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表演专业考试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各类别项目分别排序,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中语文、外语二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生。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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