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医养院是我县第一家集医疗、康复、养老、护理等服务于一体的非营利性医养机构,由政府投资建设,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运行管理。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卫生计生单位在编人员。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临泉县中医药科研所院内体检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填写《临泉县医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所需提供材料如下: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籍证明等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按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笔试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及相关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考务办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应聘者。
3、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及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限定60分以上),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本单位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临泉县卫计委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七、聘用待遇
1.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单位组织综合考评,合格人员给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单位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考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岗位工资,不享受科室绩效。试用期满,档案工资按在编人员标准核定,绩效按照单位分配方案执行。
八、其他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张主任 0558—651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