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于2017年1月4日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了体检,应检2名,体检合格,列入第二批考察人员2名,分别是笔试准考证号为20160827093、20160827245的两名考生,现将相关政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审委托单位
1.笔试准考证号为20160827093的考生,委托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负责考察(联系电话:3368565,联系人:杨先生)。
2.笔试准考证号为20160827245的考生,委托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考察(联系电话:3368576,联系人:戴先生)。
二、政审时间及要求
本次政审的责任主体为财政局和卫计局,考察严格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考察责任主体单位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村、社)、工作单位、当地公安派出所认真详实调查了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请接受考察的对象及时下载本公告所附《巴中市恩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表》(见附件),用A3纸打印,于2017年1月9日前按该表所附“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后寄(传)至负责考察的部门。
本次考察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考察组应选派政治素质较强、在编在职正式干部职工2名以上同志从事此项工作,2017年1月10日前按要求将情况和材料书面报送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