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岑巩县做好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1014 次 日期:2017-01-07 1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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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考考区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网站

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打印申请表,有关政策查询。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24日。

2.现场确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25日(周末休息时间不确认)。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巩县域内所有考生均由岑巩县卫计局负责现场审核,岑巩县域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工作单位处印章(本县考生无工作单位的请必须挂靠一个单位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三、报名资格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学历取得的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6年12月31日,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以及中共贵州省委文件(黔党发〔2012〕31号)“对于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考生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换本人;复印件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1)学历(学位)证书

(2)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和中级)

(3)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之间的)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6)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者,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并且合同期满1年以上。申报护理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申报医师中级资格的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必须一致)

(7)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规定年限后报考护理学中级资格的,提供护师聘任证书(聘书)或《贵州省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8)请按照所提供的材料顺序级别依次装订(用订书机在材料的左上角订好)

3.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考生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的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的正式转岗文件,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白底小二寸(2.8cm*4cm分别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单独整理,每份身份证复印件上贴2张照片。

5.考生能提供“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单”的,可不提供相关的材料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每人每科50元,共考4科。

六、考生责任

未经现场确认及交费,网上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名。考生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考生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当地所属卫计委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名称,单位不是卫生医疗机构的,一律不予报名审核确认。工作单位名称不得简写,由于工作单位误写、漏写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其他要求

1.各报名点在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时,要注意审核考生所在单位一栏: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填写成如:台江县南宫乡卫生院)的字样即可;如确实无单位的请填写好相应报考点的县名。

2.考生所在单位一栏要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单位请加盖当地报名点的公章,审核确认信息完时务必要请考生签字。

3.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小二寸(分别贴在两张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一式两份,一份与其他材料单独装订,另一份单独整理上交。

4.审核考生报名信息时务必仔细认真,不得出现跨级别报考情况。(例如:初级(士)直接报考中级的现象)

5.严格按照《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报名条件一览表》和《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考试专业目录》的要求做好确认工作,严禁年限不够和注册专业不一致考生报考,如有不按照要求确认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

6.学历为全日制中专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同是2011年毕业、2011年当年取得初级士资格,报考初级师需延迟一年报考;学历为全日制大专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同是2014年毕业、2014年当年取得初级士资格,报考初级师需延迟一年报考。

7.各报名点考生报名材料务必按报考级别(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依次打包上交。

8.报名时请务必做好考生信息和缴费情况登记工作,尤其注意做好考生的联系方式登记。

9.各报名点审核人员务必认真做好报名审核工作,若有问题,请及时沟通上报。

10.报名结束后,请按照报名的要求仔细检查审核,发现有问题的人员,请及时在系统里进行修改。

11.考生单位务必是我州的卫生医疗机构,单位不是我州的卫生医疗机构的,一律不予报名审核。(例如:有药房、药店、药厂、药业公司等单位报考的一律不予确认报考)必须挂靠卫生医疗机构,方可报名确认。

12.上交考生报名材料时必须核实好报名系统人员数和考生报名材料数是否一致,检查确认无误后,请及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本报名点信息。

13.考生提供的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14.请各位考生按照所有附件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计算自己的基本年限,满足条件之后方可报名,提交纸质材料交费后,一旦审核不通过,考试费用不退。

15.《学信网》查询依据,请2002年后毕业的大专或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在报名的时候务必提供学信网在教育部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依据,中专学历请提供学校学籍证明,一遍资格审核是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认定。

岑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月2日

附件1-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一栏表

附件2-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与报名条件一览表

附件3-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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