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目前笔试工作已完成,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试讲)安排公告如下:
一、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请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的《二代临时身份证》)、1寸照片1张、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于2017年1月5日下午15:00(京)-19:00(京)到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514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进入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补试。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试讲)时间、地点:
面试(试讲)时间:2017年1月7日早10:00(京);
面试(试讲)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新医路昆仑校区文史楼,具体地点详见附件。
四、面试人员须知
(一)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上午9:30(京)起凭面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二代临时身份证》)进入指定候考室并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字,妥善保管好抽签号,凭抽签号进入考场参加面试,9:50(京)仍未进入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在面试分数公布前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分数。
(三)在候考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和返回,不得与他人接触交谈。
(四)当前一位面试人员面试时,后一位面试人员要作好准备。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人员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告姓名和曾在报考岗位工作经历等信息。
(五)面试中,认真理解试题要求,注意掌握时间,回答完毕后,应说“完毕”。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场到指定的候分处等候并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待公布面试成绩后离开考点。
(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保持候考室清洁卫生,如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