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现将2016年哈尔滨市政法干警招考拟录用人员体能测试、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能测试工作
(一) 体能测试的对象
报考哈尔滨市政法干警招考职位,按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附名单)。
(二) 体能测试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7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8点30分,在哈尔滨体育学院田径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北路2号)门前集合,请考生提前熟悉体能测试地点位置。
(三)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站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 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非考生不得进入测试场地。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等,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3、如单科测试成绩不合格,不再进行其余项目测试。在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
4、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现场收取测试费。
二、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1月6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上午8:15,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5号)门前集合。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生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黑色碳素笔一支、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要粘贴好双面胶)。
2、体检费用400-5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直接收取)。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咖啡、浓茶,避免剧烈运动。
4、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对迟到、无故缺检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
5、如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联系电话:0451-84871705 手机:15945161617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公安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