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爷爷奶奶带孙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很多时候,老人不仅要带孙子,甚至还要自掏腰包养孙子,遇到不讲理的儿子媳妇,孩子出了什么问题还得承受子女的种种埋怨。这几年,索要带孙费的报道时有见诸报端,但真正打官司的少之又少。不 过今年,广西陆川县56岁的杨金美就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了法庭,向他们索要“带孙费”。(10月18日成都商报)
广西陆川县56岁的杨金美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庭,向他们索要“带孙费”。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其儿子和前儿媳各支付12000元“带孙费”。(10月18日《成都商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光明网斯涵涵:其实老人帮忙带孙子,本身就是一种亲情的自然反映,因为老人年纪大了,辛劳一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帮助子女带孙子,既是对子女的帮衬,也是一种劳动付出,如若不是出于亲情的考虑,就不会如此劳累且心甘情愿。因此,对于子女来说,老人放弃带孙子的报酬,是对子女经济、情感上的支持,但并不代表带孙子就是他们的义务。退一步讲,即使父母拒绝带孩子,儿女也不能因此拒绝赡养父母。总之,老人带孙子是情分,不是本分,是一定程度上的约定俗成,但不代表法律。
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小孩的爷爷奶奶(即祖父母)或外公外婆(即外祖父母)对自己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并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但杨金美老人儿子、儿媳一直都将孩子甩给老人,也不给孩子的生活费,为人子女者不体恤老人,为人父母者不尽到父母责任,只顾自己玩乐,是变相啃老行为,暴露出当下一些年轻人自私自利之心。
@中国商网张现社:就“带孙费”这个案件而言,法不容情。无论如何,从当前来看,索要“带孙费”的官司是胜了,给了儿子一个大大的教训,也让儿子因欠老人的“带孙费”而扬名天下;不过,母子间的亲情也因此可能更淡了。究竟是什么撕裂了这种亲情关系,非要闹到母子反目?还是长期存在的母子、婆媳等家庭关系紧张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导致积怨日深。假如我们各基层民调组织发挥应有的作用,出现问题及时调解,及时化解矛盾,这种亲情割裂的一幕也许就不会上演;即使是走上法庭,从立案到判决,中间还有多个调解环节可以发挥作用,还有可挽回亲情的余地,不至于让母子因此而决裂。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慈孝文化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就发挥着“教化育人”、“以文化人”的重要作用。慈、孝,是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绵延不绝的奥秘,也是家庭和谐的重要黏合剂。说得再大一些,该案触及到了以“孝”为主要脉络的儒教文化核心。回过头来再看此案,官司虽然赢了,但输掉的不只是亲情与孝道,它与中华传统文化是相悖的。
@人民网王涂鸦:由此而产生的负面效果,时至今日,似乎也愈加凸显。譬如,老人们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本来就已经开始老化的身体,因为“弄孙”而愈加衰落。可以说,一个“累”字几乎占据和囊括了他们的全部生活元素。抱怨的老人也越来越多,由此而产生的家庭矛盾也层出不穷,一些老人的心理疾患也开始严重起来。这些都是不争的现实。还有,应该讲还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就是缘于此,许多年轻人的担当意识开始日渐模糊。殊不知,一个称职的父母首先具有的素养就应该是担当。这种担当意识的模糊,反映到社会中就表现为缺乏创新的勇气,更少一些责任感。“润物细无声”,我们普遍存在的毛病,就是急功近利,缺乏耐力、定力,不善于于无声处铸大器。?
杨金美的出现可能被视为一个异类,一个“带孙费”的“脱颖而出”,向我们亮出了几乎一环连着一环的诸多问题,譬如社会老龄化、老年人健康与赡养、推迟退休年龄、育龄妇女的就业与再就业等等,都是我们无法回避而需要在改革中积极解决的事情。从这一点上来讲,杨金美的出现,或还成为一把钥匙。
@成都商报毛开云: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爷爷奶奶带孙子天经地义。很多时候,老人不仅要带孙子,还要自掏腰包养孙子。遇到不讲理的儿子媳妇,孩子出了什么问题还得承受子女的种种埋怨。这几年,索要“带孙费”的报道不时见诸媒体,但真正打官司的少之又少。这不,杨金美动真格了——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庭,索要“带孙费”,而且胜诉了。法院判决“带孙费”合法,不仅是一堂法制课,更是一堂道德课。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也就是说,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小孩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自己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并没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他们带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完全出于自愿、亲情和喜欢——带是人之常情,不带也无可非议。 法院判“带孙费”合法,就是法官敢断家务事的体现。目前,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已经进入实质的立法审议程序,也是法律要管家务事的有力例证。“带孙费”不仅是家务事,其内涵非常丰富,既涉及家庭伦理,也涉及公序良俗;既与法律密切相关,也与道德紧密相连,还与责任和义务密不可分。
@北京青年报杨涛: “家务啃老”和让老人带孙子是目前许多家庭司空见惯的事情,从情理和伦理上讲,“家务啃老”有存在的合理价值。一方面,现代社会年轻人竞争压力加剧,他们在外面打拼,实在无力分担家务和带小孩。另一方面,老人与孙子女之间毕竟有血缘关系,帮助子女带小孩,分担他们的担子,也是亲情所在。
但是,问题的另一层面是,年轻人必须看到老人所付出的艰辛,应当共同承担家务和带小孩。父母年纪毕竟比较大,精力也都有限。而且,父母也毕竟操劳了一辈子,他们也有权休息和养老。更重要的是,老人在法律上并没有免费做家务和带孙子女的义务。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只有父母双亡时,祖父母、外祖父母才具有监护权和抚养义务。因此,子女是无权利强求父母带孙子女。
法官判决杨金美老人胜诉,要求儿子、前儿媳付抚养费和“带孙费”,对于维护杨金美老人的权利,对于我们这个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所有老人的权利,都有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它警示年轻的子女们,别再用亲情来绑架老人,尽管从亲情上讲,老人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子女做家务、带小孩,但是,他们并没有义务这样做。做子女的要多体谅老人,分担相应的一些家务,并且给予老人们更多的关心,否则,他们完全可以撂下担子,许多原本看来“天经地义”的事情其实是经不起法律的推敲的。
解析:在我国发展进程中,随着独生子女政策当年的推行,出现了很多的421家庭。这种家庭模式一方面能让家里的最小的一代——小孩子受到来自六个大人的全部的关爱和呵护,但是另一个方面就是会增加这种模式中的中层人——年轻夫妇的经济负担。一对夫妇可能要背负四个老人的养老问题。再加上现在生活成本的不断增加,年轻夫妇的生活压力会更大。因此很多年轻夫妇生了孩子之后都第一时间回到工作岗位,进而出现了很多孩子出生后不久就由奶奶带。
按照我们的传统理解,奶奶带孩子是天经地义,而且很多老人在上年纪后,都会着急乐意带孙子。可是,近日,广西陆川县56岁的杨金美将儿子和前儿媳告上法庭,向他们索要“带孙费”。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其儿子和前儿媳各支付12000元“带孙费”。这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在社会上引起了人们的热议。那是因为这种案件和我们的传统理解相背而行。但是,我们要用理性客观地来看待问题。在我看来,杨金美带孙费索赔成功,其实为我们社会起到了一个很好的引导作用,有着值得肯定的历史意义。
首先,是对劳动者付出的一种回报。任何人的劳动都应该得到尊重,任何的劳动都应该获得相应的回报。我们生活在一个有原则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多劳多得。虽然很多老人带孙子是处于自愿的,但是带小孩毕竟是非常辛苦的。对这些老人寄语一定的经济回报,是对他们劳动的肯定,也是他们应得的。
其次,为年轻人敲响了一个警钟。现在很多的年轻夫妇有了孩子后都将孩子塞给老人管,有一部分人士因为迫于生活压力,要及早回到工作岗位,也不乏有一部分年轻人是啃老族,自己不动手,不努力,让老人带小孩。这样不仅给老人带来极大的身体负担,而且会给老人家到来极大的经济压力。面对这部分人,就需要采取强硬的措施,让其肩负起为人父母的额基本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索要“带孙费”,是对老人劳动的尊重,一种知恩图报的表现;更是给年轻人上了一课,教会了年轻人知道什么是责任与担当。
第三,为社会难题的解决开辟了一条新途径。自古以来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目前,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已经进入实质的立法审议程序,也是法律要管家务事的有力例证。“带孙费”不仅是家务事,其内涵非常丰富,既涉及家庭伦理,也涉及公序良俗;既与法律密切相关,也与道德紧密相连,还与责任和义务密不可分。
第四,为法治社会的建立树立了更加将定的信心。我国现在处于特殊转型期,很多问题层出不穷,而面这些新问题的出现我们都显得无所适从。进而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些社会问题。但是,带孙费的索赔成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是根本。在我们国家法制不健全的当下,我们应该坚信我们法治社会的方向是正确的,我们的法制建设正在逐渐走向成熟。给我们广大社会民宗打了一剂强心针,让我们坚定了依法治国理念。
带孙费索赔的成功,乍一听觉得很不可思议,甚至觉得都很别扭,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仔细理性看待这件事时发现该案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不是带着陈旧的传统观念去看待这样的事情。也就告诉我们社会民众,在出现新问题后不要采取不理智额行为将矛盾扩大化,而应该通过法律的手段理性解决问题,这才是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