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6年3月有媒体报道,北京放开小区停车收费政府定价后,某小区的停车费由每月150元暴涨至500元,甚至还有小区涨价到1000元。早在去年,广州市小区停车费放开后,小区内停车费“一夜翻番”就引发一些小区业主激烈抗议。“买得起、停不起、伤不起”,涨价背后的公众普遍性焦虑值得关注。
【标准表述】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改为市场定价。这一价格改革的初衷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这无疑值得肯定。也就是说,价格放开后,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来建设、经营停车场,既有望缓解“停车难”问题,又可通过市场竞争促使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但是,放开住宅小区停车价格,在一个具有垄断性质的领域实行市场定价,这又是各种矛盾纠纷的根源。小区停车服务不具备竞争条件,不具备完全的市场属性,取消政府定价未必能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反而会导致广大业主的权益受到损害。
【具体措施】
首先,在放开小区停车费定价一事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与“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一样不可缺失。
其次,要多管齐下,多方发力,才能给城市车辆找到满意“泊位”,才能形成城市交通发展的良性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