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来源: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阅读:871 次 日期:2017-01-03 13: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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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我省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的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2017年1月3日至1月22日(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专业在2017年1月10日至1月20日)之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现场审核确认:考生须于2017年1月4日至1月24日16:00之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武进区行政中心4号楼412室)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印章):

(一)《申报表》(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交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或教育部等有关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的人员,医师类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护理类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应提交自行打印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7、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应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学校、厂矿、民营医疗机构人员报考,还必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至1月26日前进行网上缴费,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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