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4973 次 日期:2017-01-03 10: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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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  

一、公开遴选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科员),主要负责我市铁路建设的联络沟通、衔接协调等工作。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新乡市各级机关(不包括驻新的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在编在岗、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4.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能力水平和任职经历。  

7.经常野外工作,适合男性,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乡镇公务员等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17年1月3日9:00至1月7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点击 “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人员及时对报名申请、相关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对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其报名信息,供确认面试资格时比对核查。  

(三)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24小时内再次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使用A4纸下载打印《2016年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月9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报考人员须准备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4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使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遴选。取消遴选后,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所要求的范围及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9:00—11:30。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情况的,不得进行面试。  面试前,组织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2016年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历年考核等次证明,准考证等,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严格审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递补对象须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六、公示与转任手续办理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拟遴选人员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三)试用期满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选用后,须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5年以上。  

七、其它事项  

(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为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专用网站,所有公开遴选信息及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本网站发布。 

(二)咨询电话为:0373—3696891,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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