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高中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适应新高考,逐步解决高中和职高教师短缺的问题,根据我县目前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间赴河北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现场面试招聘教师40人。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招聘对象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3.招聘条件: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往届毕业生必须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岗位要求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
二、招聘岗位设置
(一)普通高中教师30人:
学 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合计 |
青龙一中 | 3 | 3 | 4 | 2 | 2 | 3 | 3 | 2 | 2 | 24 |
职教中心 | 3 | 3 |
|
6 | ||||||
合计 | 6 | 6 | 4 | 2 | 2 | 3 | 3 | 2 | 2 | 30 |
(二)职教中心教师10人:
学 校 | 计算机应用 | 汽修 | 电工电子 | 电子商务 | 机械加工 | 教育学 | 心理学 | 合计 |
职教中心 | 1 | 2 | 2 | 1 | 2 | 1 | 1 | 10 |
三、招聘安排
1.从批准之日起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向外界公开发布我县招聘教师相关信息。
2.成立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监察局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到高校宣传和现场招聘。
3.报名时间:2016年 12 月 29日上午8:30,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18630562588 13933959019。报名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在校生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高中教师岗位招聘面试采取说课加现场答辩形式进行。说课满分7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范围为我县现行高中一年级各学科必修一教材内容。答辩满分30分,答辩时间为5分钟,由评委现场出示答辩题目,应聘人员现场作答,评委赋分后取平均分,按面试分数高低顺序择优录用。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岗位测试内容由评委现场决定。应聘合格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5.若某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时,对于基本条件合格、面试成绩优异的应聘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择优录用。
6.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若发现应聘者学历及档案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聘用管理
1.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续聘,经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不予续聘。
2.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
3.被录用人员可以参加我县特岗 考试,被特岗教师录取者三年后纳入编制内管理。
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龙满族自治县机构 青龙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