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7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网 阅读:999 次 日期:2016-12-23 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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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于2004年创办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自成立以来,秉承“以生为本、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坚持“懂理论、强实践、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规范管理,精勤育人,办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设有8个系37个专业,在校生近万人。

2017年学院将面向全国招收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等6个艺术类专业。

专业设置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和摄影等四个专业、舞蹈类的舞蹈表演专业以及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介绍

●舞蹈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舞蹈基础理论,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底,较高的舞蹈表演技能,能在文化管理部门、社会团体、文体中心、舞蹈表演团体、学校、艺术(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文化管理、艺术培训与指导、舞蹈表演、教学和编导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全国十佳舞蹈作品《胡杨》.JPG

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基训、身韵、现代舞基训、舞蹈编导、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艺术概论、视唱练耳、乐理、舞蹈鉴赏等。

舞蹈表演专业获奖情况:

2007年“陕西省第七届舞蹈大赛”专业组铜奖二项、组织奖一项

2008年“首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优秀奖一项、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0年“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当代舞现代舞大赛”专业组十佳作品奖及优秀组织奖2009年“陕西舞蹈荷花奖暨第八届舞蹈大赛”专业组表演金奖二项、创作金奖一项、银奖二项、铜奖二项、优秀奖三项、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2年“第三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金奖三项、银奖两项及优秀组织奖一项2010年“第二届陕西舞蹈荷花奖舞蹈大赛”专业组金奖二项、银奖一项及优秀组织奖一项

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舞蹈大赛”金奖

2013年“第二十四届'校园之春'陕西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第一名

2015年“第二十六届陕西省大学生文化艺术节舞蹈大赛”二等奖

2016年,舞蹈表演专业学生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

●环境设计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环境设计理论和环境设计素养的,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环境设计学科前沿的理论,具备较为宽泛的交叉知识结构及综合应用与创新能力,能在设计、研究、教学及工程行业从事室内环境、景观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美术、设计初步与表现、设计基础、艺术概论、场地设计、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与理论、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造园艺术与园林设计、景观植物学、环境生态学、家具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景观设计、综合环境设计等。

环境设计专业获奖情况:

2005级罗梦潇、李齐利、郭波、高冠博同学的作品《生态孵化器—陕北黄土高坡的景观恢复》在第五届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中获得全国二等奖

2008级谢福里同学获得全国青年室内设计竞赛(新人杯)二等奖

2008级张添同学的作品《城市魔方空间》获第八届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优秀奖

2009级杨璐同学在“2011全国大学生广告奖”中获得二等奖

2010级胡涛、郭亚茹、王奕博同学作品《生态环境》在第51届IFLA国际景观大学生设计大赛中获最佳评委奖

2012级白恺婧、郭艺凡、安翎嘉的同学设计作品获得“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一等奖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视觉传达设计理论和艺术设计素养和技能,熟悉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中外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历史及发展前沿趋势,具有素描、色彩和基础设计的功底,具备较为宽泛的交叉知识结构及综合应用与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创造性设计和工艺制作能力,熟悉各种相关的材料和技术,并且有较高的美术修养和专业科研能力,能在专业设计部门、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企事业部门从事企业形象设计、环境导视设计、展示设计、网络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平面设计、书籍设计、商业美术及多媒体的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美术、设计基础、艺术概论、字体设计、标志设计、插图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装饰设计、动画设计、环境导视设计、展示设计、网络设计、书籍设计、编排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多媒体设计、综合视觉传达设计等。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获奖情况:

2009级甘立泽同学获得“陕西省第一届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三等奖

2009级张静同学获得“2010年西安地铁标志设计大赛”二等奖,“2011年施耐德电器设计大赛”优秀奖

2011级李晓琳同学获得“2013海峡两岸大学创意设计大赛”银奖

●摄影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摄影艺术,具备和掌握摄影摄像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创作能力的学生,具有一定的艺术理论素养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强摄影摄像业务与创作能力,能在文化新闻部门、企事业单位、电视台、电影厂、报刊杂志、媒体网络等单位从事摄影、摄像及电视艺术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照相机原理及使用、素描、色彩、计算机文化基础与软件应用、构图学、摄影色光、基础人像摄影、艺术人像与商业婚纱、新闻摄影、纪实摄影、风光与民俗摄影、广告摄影与广告创意、建筑摄影、观念与创意摄影、摄影美学与摄影作品赏析、电视摄像基础、电视纪录片编辑与创作、暗室技术、新闻采访与写作、影视编导、传播学、外国文学、影视画面语言等。

本专业由著名摄影家、研究生导师柏雨果教授担纲学科带头人。

摄影专业获奖情况:

2007级朱宇、刘治峰同学编导拍摄的电视记录片《造云的山》在2012年第十八届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上获得“白玉兰”最佳导演、最佳摄影二项大奖;第55届德国莱比锡国际记录片电影节评委会大奖

2012级刘楠同学作品《岁月》在“绚丽年华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中获得学生组一等奖

2012级马笑茹同学作品《雪域的生灵》在“首届陕西旅游书画摄影大赛”中荣获摄影一等奖

2014级徐鹏同学作品《窗》在“中国古建筑摄影大赛•户牖”中荣获大学生组三等奖

2012级赵攀麒同学作品《垃圾场》在2016“金熊猫”国际纪录片节中荣获大学生纪录片类最具社会关注纪录片奖

2014级廉政同学作品《人像》在“首届陕西省大学生摄影大展”中荣获一等奖

●绘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绘画专业,具备和掌握美术基本理论与知识,具有一定艺术理论素养和系统专业知识,拥有较强绘画表现与创作能力的专业型人才,能在艺术创作单位、文化产业单位、大专院校、报刊杂志、媒体网络部门等从事艺术创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外国美术史、中国美术史、色彩水粉、素描静物、速写静物、艺术概论、素描人像、构图学、色彩水粉静物、色彩水彩风景、素描人体、国画花鸟、国画人物、国画山水、综合绘画装饰、油画人物、油画风景、油画静物、解剖学等。

绘画专业获奖情况:

2012级张良涛、宋凯红、由广琦同学的油画作品获得“第六届全国美育成果展”一等奖

2014级李俊龙、李泽婷、杨倩茹等9名同学的作品在“第八届全国美誉成果展”中均荣获美术作品组一等奖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音乐基础理论,扎实的音乐基础功底,较高的音乐表演技能,能在文化管理部门、社会团体、文体中心、音乐表演团体、学校艺术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文化管理、艺术培训与指导、音乐表演、教学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演唱、钢琴、即兴伴奏、艺术实践、合唱与指挥、中西方音乐史、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和声、歌剧表演、音乐美学、舞蹈形体等。

招生计划

1

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报考我院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应接受过比较系统的舞蹈基本功训练,并具备相应的形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

●色盲及色弱患者考生不能报考我院美术类各专业。

考试组织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两部分。

●文化课考试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舞蹈表演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山东考生须到我院设立在山东淄博校考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

●报考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专业的陕西省考生须参加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西安音乐学院承办的音乐舞蹈类招生院校专业课联考。

专业课考试

●报考我院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各专业,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及地点均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我院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及舞蹈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院校联考的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见下表。

2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面报或函报;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由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为自然条件测试、基本能力测试、自选舞和即兴舞表演、模仿能力测试、舞蹈特长展示。

文化课考试

●参加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专业课考试统考(或联考)考生成绩合格后,持所在省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及音乐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考生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参加我院组织校考的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我院签发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所有考生的政审、体检由当地招生办统一核查办理。

录取办法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18000元/学年)收取学费。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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