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林业规划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已完成笔试、面试工作,按照新疆林业规划院招聘公告总成绩计算办法,现将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见附件一)及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见附件二)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3日。
一、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1、时间和集中地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院办公楼前集合。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另行安排体检。
4、要求: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一寸彩色照片和体检费;②空腹(不喝水、不吃饭),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贵重饰品和咀嚼口香糖。
联系电话:0991-2864894
新疆林业规划院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