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发展的实际,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制定我校2012年常年考核聘用急需紧缺专业高学历人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聘用急需紧缺专业高学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处室和教学系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学校考核聘用高学历人员工作,在遵义师范学院考核聘用高学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纪检组、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组织部(人事处)。
考核组组长由有关校领导担任,考核组成员拟由相关教学系(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具体人选临时议定。
纪检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纪检组成员拟由学校监察室主任、纪委干部等人员组成。
二、考核聘用原则
学校高学历人员的考核聘用工作,服从服务于学校“强本争硕”建设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坚持按需设岗、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积极慎重地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员。
三、考核聘用计划与范围
1.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博士生15名。
2.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 周岁以下(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获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户籍不限。
四、考核聘用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应聘资格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持身份证、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到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或发送邮件至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邮箱。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以前,随到随报名。
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830号,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邮编:563002;邮箱:zysyzzb@126.com ;联系电话:0852—8927151 。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学院考核聘用高学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查学历、年龄及专业等是否符合所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和学术报告(讲座或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由考核组会同相关教学系(部)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要求临时确定。
3.考核时间:2012年10月30日以前,随报名随考核。
(三)体检
经考核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年2月)的规定执行。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复查一次。
(四)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规定程序上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七天。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将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
(六)聘用
1.录取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先到先考核,并办理手续。如同时有多人报同一职位,则按考核合格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及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其结论不影响聘用的,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及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招聘空额,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核合格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核合格成绩的标准,由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3.博士聘用后的待遇:
(1)提供100平方米住房一套(2012年遵义市值约45—50万元),服务期限满8年拥有产权;在未提供住房以前,每月补助住房补贴800元;
(2)学校自筹经费一次性给予五万元安家费(税后);
(3)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五至十万元;
(4)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应正常晋升副教授时止);
(5)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920元。
(6)配偶学历为本科(含本科)以上,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调动问题;配偶学历为本科以下,作为社会用工解决,月薪一千元左右;
(7)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待遇另行面议。
⒋硕士聘用后的待遇:按人事部门批复为准。
六、监督检查
学校考核聘用高学历人员工作,严格遵守考核聘用的相关规定,做到考核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2-8927163(校纪委);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发展的实际,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制定我校2012年常年考核聘用急需紧缺专业高学历人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聘用急需紧缺专业高学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处室和教学系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学校考核聘用高学历人员工作,在遵义师范学院考核聘用高学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纪检组、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组织部(人事处)。
考核组组长由有关校领导担任,考核组成员拟由相关教学系(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具体人选临时议定。
纪检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纪检组成员拟由学校监察室主任、纪委干部等人员组成。
二、考核聘用原则
学校高学历人员的考核聘用工作,服从服务于学校“强本争硕”建设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坚持按需设岗、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积极慎重地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员。
三、考核聘用计划与范围
1.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博士生15名。
2.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 周岁以下(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获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户籍不限。
四、考核聘用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应聘资格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持身份证、硕(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到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或发送邮件至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邮箱。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以前,随到随报名。
通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830号,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邮编:563002;邮箱:zysyzzb@126.com ;联系电话:0852—8927151 。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学院考核聘用高学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查学历、年龄及专业等是否符合所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和学术报告(讲座或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由考核组会同相关教学系(部)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要求临时确定。
3.考核时间:2012年10月30日以前,随报名随考核。
(三)体检
经考核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年2月)的规定执行。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复查一次。
(四)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规定程序上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七天。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将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报。
(六)聘用
1.录取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先到先考核,并办理手续。如同时有多人报同一职位,则按考核合格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及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其结论不影响聘用的,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及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招聘空额,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核合格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核合格成绩的标准,由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3.博士聘用后的待遇:
(1)提供100平方米住房一套(2012年遵义市值约45—50万元),服务期限满8年拥有产权;在未提供住房以前,每月补助住房补贴800元;
(2)学校自筹经费一次性给予五万元安家费(税后);
(3)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五至十万元;
(4)校内享受副教授待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应正常晋升副教授时止);
(5)每月享受人才津贴1920元。
(6)配偶学历为本科(含本科)以上,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调动问题;配偶学历为本科以下,作为社会用工解决,月薪一千元左右;
(7)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待遇另行面议。
⒋硕士聘用后的待遇:按人事部门批复为准。
六、监督检查
学校考核聘用高学历人员工作,严格遵守考核聘用的相关规定,做到考核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2-8927163(校纪委);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