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昆山市紧缺人才引进南京专场招聘简章
来源:昆山人力资源市场 阅读:890 次 日期:2016-12-15 09: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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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昆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重点高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引进公共管理、规划建设、信息技术、文化艺术等6大类40多个专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2017年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高校直招)》(见附件1)确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5.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7日之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南京专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8:30~12:00,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信息楼。

现场只接受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考核另行安排。

报名须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如当天无法到达现场,也可将上述材料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 ksjqrc@163.com,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

三、引进程序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发布简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四、人事待遇

1.引进的紧缺人才先与昆山市紧缺人才储备中心签订用人协议,输送到专业对口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引进的紧缺人才工资待遇参照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3.引进的紧缺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外,凡符合我市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另外享受相关人才津贴、住房补贴等政策;表现优秀的,可优先作为我市后备青年干部进行培养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39944。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7371237。

附件1:《2017年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高校直招)》

附件2:昆山市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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