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刘丹等15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16年12月17日,体检对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体检报到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四、体检报到地点: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教科(行政楼-419),联系电话:0857—7627524。
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体检。
五、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四)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