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1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南京晓庄学院 阅读:732 次 日期:2016-12-07 1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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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事招公告核﹝2016﹞71号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晓庄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2017年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晓庄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晓庄学院(http://www.njxzc.edu.cn)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网址:http://zp.njxzc.edu.cn/zpsys/(网上申请流程详见:http://rsc.njxzc.edu.cn/07/3e/c282a1854/page.htm)。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00:00至12月15日15:30。

2.资格初审

我校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2月9日00:00 至12月15日16:00。

3.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学校将于2016年12月15日下午16:00前电话联系相关考生,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请报考考生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作主动放弃处理。

4.领取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18:00前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及地点。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11:30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晓庄学院人事处(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01号南京晓庄学院行政楼319室)确认报考信息并领取准考证: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有关要求

(1)考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专业理论、实践应用等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不低于笔试成绩的50%。

2.面试(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地点在学校网站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2)面试由学校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晓庄学院(http://www.njxzc.edu.cn)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我校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办理用工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 )、南京晓庄学院(http://www.njxzc.edu.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三、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吉老师 李老师

电话::(025)86178148 (025)86178309 (025)86178149

四、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晓庄学院纪监审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78211

附件:南京晓庄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晓庄学院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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