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16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审查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我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公告规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职位录取计划1 :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8日14:00—16:30
地点: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海尔路178号)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须考生本人到场,须向用人单位提交笔试准考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2016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及用人单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两份。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而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产生。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给予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