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枣强县二0一六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16年 面试工作,给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现就 面试环节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面试领导机构(略)
二、面试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评委聘请外地有资质的教师担任,面试考生与评委或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通过面试测试应考人员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确保 质量。
三、面试对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和报名情况,本次可招聘教师50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招聘人数1:2进入面试的原则,共确定101人(中学数学最后一名并列,增加1人,)参加面试。其中:
1、农村初中:
语文8人,数学9人,英语4人,物理2人,化学6人,政史2人,生物2人,地理2人,体育2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共计41人。
2、农村小学:
英语8人,音乐2人,体育4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综合学科:普通人员20人、服务基层期满2人,共计40人。
3、农村学前教育共18人。
4、特教学校2人。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6年12月3日上午8:00说课正式开始。
2、面试地点:枣强县第三中学
3、面试要求:12月3日上午7:00前参加面试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枣强县第三中学指定候考室集中,7:00前未报到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点统一提供面试所用笔、纸张和课本,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教材、参考书等资料进入考点。
五、面试形式及内容
1、形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说课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说课课题选定采用考生临场抽签的形式。
2、内容:报考农村初中教师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枣强县初中相应学科九(八)年级义务教育教材,初中语文(九年级上册)、数学(九年级上册)、英语(九年级全册)、物理(九年级全册)、化学(九年级上册)、生物(八年级上册)、地理(八年级上册)、政史(思想品德九年级全一册,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册,可自选)、音乐(九年级上册、)、体育(七?九全一册)、美术(九年级上册)、计算机(初中第二册)。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枣强县相应学科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小学英语(六年级上册)、体育(5?6年级体育)、音乐(六年级上册)、美术(六年级上册)、计算机(小学版第四册)、综合学科语文(六年级上册)或数学(六年级上册),小学综合考生可自行选择,确定后不得更改。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的考生面试内容为幼儿园领域活动课程新编《语言》大班上。
报考特教学校教师的考生面试内容为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语文(第十册)。
六、面试程序及计分办法
1、考场设置
面试按学科进行分组,考生到考点后按具体分组到各考室报到。
每个面试组设侯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各一个。
2、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在12月3日上午7:00前到指定面试候考室报到。7:15各候考室抽签确定本组分学科面试顺序,然后组织面试考生分学科抽取面试序号,考生抽签后要当场签名确认。
3、抽课准备
(1)面试抽签顺序排定后开始抽课。7:25各备课室由一名备课室工作人员按照抽签的顺序,带领第一学科1号面试考生进入备课室抽说课内容,以后每间隔10分钟按从小到大序号让一名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第一学科结束后,第二学科的1号面试考生进入备课室抽说课内容,以后每间隔10分钟按从小到大序号让一名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以此类推,如遇特殊情况依次提前或顺延。
(2)抽课方法:由每学科第1号考生随机抽取1个说课内容,确定为该学科说课内容。
(3)课题确定后,面试考生开始在备课室内备课,时间为30分钟。
4、面试说课
8:00第一个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说课,只准报学科、序号和课题,不准透露个人其它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说课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时间到,计时员提示停止说课。说课过程中,面试考生可使用面试室准备的课本和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说课稿。说课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课本和说课稿带出面试室。
5、计分办法
说课结束后,评委根据考生说课水平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并签署顺序号。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6、成绩宣布
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核实无误后,由主评委当场宣布,然后考生径直离开考场、考点。
七、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枣强县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届时考生登陆河北省枣强县教育体育网查询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注意事项。
八、面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7:00以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面试考场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
2、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参与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
(1)进入候考室后,未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的。
(2)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的。
(3)除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教案或说课稿外,将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
(4)不服从管理,扰乱考试秩序。
九、其它
1、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
2、面试工作中,若因组织方特定原因延误面试时间,延误时间相应顺延。
3、本方案由枣强县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枣强县 咨询电话:0318--8566181
附:
注:考生在2016年12月3日上午6:40开始进考点验证、照相。
二0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