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县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6号)和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组织编报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丽人社〔2016〕231号)文件精神,现就需求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全县机关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二、编报要求:
1.严格按规定申报计划。单位必须要有编制和职位空缺才能申报,同时要统筹考虑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工作需要,适当留有余地。严禁超编招考。
2.学历要求。应主要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考,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学历要求可以为本科及以上。除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外,招考单位不得对学历作特殊限制。学历要求为本科的,不得对是否取得学位作限制。
3.户籍要求。招考范围面向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也可以放宽到全省;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可根据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需要,确定县级机关的执法和“窗口”单位以及乡镇机关职位主要面向本县生源或户籍的人员招考。
4.专业要求。要进一步放宽专业限制,专业性不强的职位,鼓励不限专业。招考职位对所学专业确有要求的,可以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确定专业范围,并尽可能按专业大类将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范围,专业设置需含五个及以上专业或一个及以上大类。乡镇机关除定向招录岗位外,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城镇规划等服务中心工作和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岗位。
5.除个别特殊职位外,招考单位不得对性别作限制。
6.各单位上报计划达不到相关比例要求的,县组织人事部门将统一调整。
7.招考单位填写附件中的各类需求计划申报表(填报浙人社发〔2016〕106号文件的各附件,一式2份),连同经县编办审核同意的《编制使用计划卡》,按职责分工及规定程序于11月29日前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分别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初审,逾期将不再列入招考计划。
通过初审的招录计划还需录入考录系统,12月15日起招考单位在浙江省 录用系统录入计划。
联系电话:8123081,8520346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