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5年6月8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扩大)会议上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法律为依据,以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为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应用创造更安全的环境。
【标准表述】
居民身份证在便利公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向动态化、信息化快速发展,群众异地办证难、丢失居民身份证挂失注销缺乏渠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既是主动作为,亦是顺势而为。实行异地办证,缩减了公民在市场机制下的交易成本,提升了整个社会的运转效率。
【具体措施】
一、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当然需要时间,但最好还是能给出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要求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精心研究,周密部署,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严密操作规程,严把身份核验关,但同时也得注重提高效率。
三、居民身份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如果丢失,很可能会带来巨大损失。这就要求异地受理时,安全防范工作必须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