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考试的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2016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考试的笔试成绩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查询,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面试由区编委办统一集中组织实施。面试前,对列为面试对象的考生,由招考单位根据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其中,报考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执法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36—B39)的考生,须按公安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形式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面试时间:11月29日(星期二)
面试分两场进行,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2。
(1)第一场面试集中时间:11月29日(星期二)上午8∶10;
(2)第二场面试集中时间:11月29日(星期二)下午2∶10。
考生在集中时间前15分钟开始进入候考室(区广播电视大学二座601室)报到。各考生须于指定集中时间前到达候考室。迟到按弃权处理。到达候考室后请按分组指示就座。
2.面试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38号(即在文昌路从麦当劳侧转入直走约150米)。
3.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参加面试: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3.考场内不设考生停车位,考场附近的停车场地也有限,请考生自行搭车前往。
4.除考试证件外,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物品到考场,如有携带者,应先将携带的物品交给候分室(一座101室)的工作人员贴上姓名标签保管,然后再到候考室(二座601室)签到,面试完毕在候分室凭身份证领回。
5.进入考场内,请勿攀爬栏杆。
6.若遇雨水天气,请注意考场内路面湿滑。
7.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编委办,电话:0757—88681308。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附: